关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7-10-11来源:转载点击:500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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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人办通(2017)6号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办公室、县检察院办公室:

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28日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28日8:30在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会期1天。

2017年7月28日15:40在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组成人员会议,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领导、县委组织部领导、县人民法院领导参加会议。

二、会议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肉牛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五)其他事项。

以上第一至四项议题由县人民政府报告,请县政府办公室准备书面材料各80份于2017年7月26日17:00前送县人大办公室。

三、参会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华  成、李  勇、潘建勋、李廷贵、陈冬梅、李青锋、高体华、李建银、何  瑞、赵开明、解春云、庞仕楷

县委组织部:周智慧

县教育局:杨鹤峰

县卫计局:马 英

县农业局:刘丽菊

县妇联:罗建萍

县烟草公司:於忠琼

栋川镇:杨永超

光禄镇:向荣斌

弥兴镇:周顺荣

2、列席会议:县人民政府一名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张中晖)、县发展和改革局(马桑)、县经信局(马朝辉)、县教育局(杨璧伍)、县民宗局(周忠华)、县公安局(一名领导)、县监察局(周学强)、县民政局(张之辅)、县司法局(李文顺)、县财政局(胡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劲文)、县国土资源局(周智)、县环境保护局(陈海斌)、县住建局(周银兵)、县交通运输局(马驰)、县农业局(董贵、刘朝安)、县林业局(马超)、县水务局(刘赋)、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布春进)、县卫计局(杨毓才)、县审计局(孙光勇)、县统计局(刘建军)、县安监局(李自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家云)、县扶贫办(林昆)、县开发投资公司(徐武文)、县国税局(非亚琴)、县地税局(张应升)、县人行(瞿强华),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调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办公室副主任,民工委副主任,教工委副主任,选联工委副主任;

3、邀请县政协一名领导参加会议;

4、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5、邀请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栋川镇苏佳欣、光禄镇杨有光、前场镇周和书3名代表,栋川镇、光禄镇、前场镇人大办主任列席会议。邀请县发改局综合股股长赵晓梅、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杞德华2名公民旁听会议。

四、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着正装或便装,不得着无袖T恤衫、短裙和拖鞋等服饰;不得无故缺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向常委会主任报告,并向常委会办公室书面请假;

2、常委会会外组成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到本人;

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5、请乡(镇)参会人员于7月27日17:00以前到县人大办公室报到;

6、请被提请任命的同志于7月28日16:00参加第二次全体会议(由提请任命的单位通知到本人)。

7、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好新闻报道。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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