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拟提请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日期:2021-09-1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李建银点击:1058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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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8日,姚安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姚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拟提请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任命的4名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昝丕政到考场进行了巡视。

  县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重要载体,是增强拟任命人员忠于宪法和法律、勤政廉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责任意识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律意识的重要措施。

  考试内容涉及时事政治、宪法、地方组织法、行政法、拟任岗位专业法律知识等多方面内容。任前法律考试成绩作为进入依法任命程序的前置条件,凡考试不合格的暂缓任命。考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并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全体会议上报告。

 

•审稿 | 庞仕楷

•编辑 | 官晓俊

•图文 | 李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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