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

日期:2021-06-0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庞仕楷点击:847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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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6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会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实到21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昝丕政主持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建银同志《关于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梁朝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花卉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交通局局长马驰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十四五”公路网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经分组审议和会议表决通过,对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吴学剑作表态讲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对《姚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雷波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议案》、《姚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李廷贵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议案》、《中共姚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提请审议林帮荣同志任职的议案》、《姚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林帮荣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代理县长职务的议案》、《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审议昝桃明同志任职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会议依法决定

       接受雷波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县长职务并报下一次县人代会备案;接受李廷贵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下一次县人代会备案;林帮荣同志任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高余德因病故,按有关法律规定,职务自行终止;凌世锋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志华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昝桃明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根据《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昝丕政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林帮荣同志带领新任命的同志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昝丕政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林帮荣同志作就职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昝丕政作总结讲话并对当前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是要全力以赴,全面贯彻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要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推进问题整改清零,确保创建目标早日实现。

三是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使人大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要增强人大代表的光荣感,使命感,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上下功夫,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上做文章,在使人大工作接地气、得民心上求实效。

•审稿 | 庞仕楷

•编辑 | 官晓俊

•编稿 | 庞仕楷

•图片 | 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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