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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号)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姚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5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肖光亮所作的《姚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201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现予以公告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