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10-24来源:转载点击:1116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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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自评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姚安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18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要点,认真贯彻和执行预算、决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确保重点,按照经常性支出保基本需要,保机关正常运转,专项支出坚持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妥善安排各项支出。支出的重点:一是工资发放,二是经常性支出,三是项目经费支出。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姚安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抓实宪法和法律实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为落实我县“一乡两城三基地四产业”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姚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人大思想政治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充分发扬民主,坚决贯彻党的主张。努力把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认真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反映人大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主动接受县委领导和支持,做到工作部署紧贴县委中心工作、重大决定体现县委意图、人事任免体现党管干部原则。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人大党组建设。在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过程中。做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相统一,重大工作由党组研究提出,再由常委会审议决定,发挥好党组在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中总揽全局,管大事、把方向、保落实的作用。

  • 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献计出力

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监督工作。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工作。共召开常委会议8次,主任会议1次,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学前教育发展、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医药工作、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光禄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万亩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组织推行河长制工作专项督察和开展姚安环保世纪行活动。抓好常委会所联系的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推进和落实,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督查、稳增长督导、城增村减、棚户区改造、滇中引水、大麦地水库工程、环西公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把全县人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和审议,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及时解决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以尊崇宪法为重点,强化民主法治建设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入政法机关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司法体制改革情况,促进有关问题的有效解决;以“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了《安全生产法》、《旅游法》执法检查。组织12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人向宪法宣誓。对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同意并备案登记。支持县人民政府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重视涉法涉诉信访件办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7件,办结省人大转办的信访件1件、州人大交办的信访件2件,有效解决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深化财政预决算监督。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财政预算调整变更、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制定《姚安县人大常委会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搭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平台,实现了县人大对县财政预算的联网监督。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深化预算审计监督,督促审计结果的运用,最大限度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创新监督方式为突破,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民主政治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建立专题询问工作机制,对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7名县人大代表和1名企业负责人就“园区规划定位、管理体制机制、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扶持政策、改善服务环境、兑现承诺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等8个方面进行询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会上作了认真细致的回答。县人大常委会形成“科学谋划,优化工业园区规划布局;理顺体制,聚集园区建设合力;创新工作,解决要素保障‘瓶颈’;优化环境,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4条专题询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办理,推进了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的发展。

三、围绕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适时对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和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先后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度财政预算调整变更方案,批准《姚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和纲要调整方案,批准姚安县城总体规划修改。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和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坚持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报告等制度,保证任免工作程序严谨,规范有序。一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人,其中任命15人,免职6人,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1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强化组织保障,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密切联系代表,扩大代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定期召开政情通报会,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共邀请126名省州县人大代表参与各种履职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职能作用。重视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和监督,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乡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情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情况和部分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巩固和拓展县、乡镇 “人大代表之家”和村委会(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的建设成果,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使“人大代表之家和工作站”真正成为人大代表的家,成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落实交办督办责任,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和办理制度,坚持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开展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回头看”和满意度测评,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解决率。通过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办理,《实施县城绿化工程,打造森林城市的议案》、《实施万亩农田高效节水灌溉,促进姚安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的议案》和《关于提升人居环境,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议案》得到了落实,98件议案建议,已经解决的有36件,占36.7%,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解决的有51件,占52.1%,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有11件,占11.2%。从反馈情况看,面商率、回复率均达100%。

五、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人大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抓牢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人大组织建设的要求,继续为人大代表订阅赠送《中国人大》和省州县人大刊物,组织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委室主任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赴省外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加强与其他县市人大常委会交流学习,强化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联系指导,尽力帮助解决主席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集体学习、开展专题讨论、人大讲堂、干部外出培训、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抓好巡视整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认真做好巡视问题整改,对标对表,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帐,完成整改任务。深入开展 “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基层党建巩固年”、“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扛牢意识形态“四个责任”,加强意识形态管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加强阵地建设,发挥姚安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的作用,办好《姚安人大》和《人大工作通讯》,积极向省州媒体推荐投稿,创作花灯歌舞《尊崇宪法是根本》、《人大代表有新家》、《扶贫路上》等剧目,广泛宣传宪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弘扬正能量。

突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常委会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支部推进落实、委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机关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禁酒令”,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注重制度创新,强化自身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及时修定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管理办法》、《干部职工季度考核办法》等制度。严肃整治工作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四项谈话”制度和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偏纠正专项行动,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县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多次听取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为全县脱贫摘帽,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建言献策。机关干部全力以赴抓好红梅村委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扶持种植软籽石榴120亩、模具山药50亩初见成效,业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楚雄云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肉牛养殖场等村集体经济实体启动运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属于部门决算汇编独立核算行政单位。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依法按照程序设立工作机构8个,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4个:县人大民族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4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均为正科级单位,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13名(包括1名正处级干部、1名调研员、2名正处级职级、2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副科级职级、4名驾驶员)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1,119,839.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19,839.3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505,089.66元,增幅28.2%,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0,934,32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2,131.4元,占总支出的93.12%;项目支出752,197.4元,占总支出的6.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05,367.6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82,13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1,873.7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人大常委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2,197.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6,506.1元,主要原因分析: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相关规定和制度,坚持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压缩会议费、“三公”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588元、机关服务150,177.01元、人大会议223,992.29元、人大监督25,970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51,4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4,32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053,67.6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政策性增资,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38,67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3,63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8,81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主要用于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类)支出464,2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713.25元,完成预算的9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1,513.25元,完成预算的9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200元,完成预算的97.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相关规定和制度,坚持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2,986.75元,下降1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486.75元,下降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00元,下降33.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相关规定和制度,坚持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13.25元,占73.63%;公务接待费支出29,200元,占26.3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513.2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1,513.2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590.3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882.38元,主要原因分析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姚安县人大常委资产总额5,970,987.17元,其中,流动资产409,921.43元,固定资产5,561,065.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275,476.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11,2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5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031.6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970987.17 

409921.43 

5561065.74 

3593244.02 

1085969 

881527.7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9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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