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日期:2017-10-11来源:转载点击:5482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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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人办通(2017)7号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办公室、县检察院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31日14:30在新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组成人员会议,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领导、县委组织部领导参加会议。

2017年7月31日14:50在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会期半天。

二、会议议题

人事事项。

三、参会人员

1县人大常委会:华  成、李  勇潘建勋李廷贵陈冬梅李青锋高体华、李建银、何  瑞、赵开明解春云、庞仕楷

县委组织部:周智慧

县教育局:杨鹤峰

县卫计局:马 英

县农业局:刘丽菊

县妇联:罗建萍

县烟草公司:於忠琼

栋川镇:杨永超

光禄镇:向荣斌

弥兴镇:周顺荣

2、列席会议:县人民政府一名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张中晖)、县发展和改革局(马桑)、县监察局(周学强)、县财政局(胡进)、县审计局(孙光勇)。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调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办公室副主任,民工委副主任,教工委副主任,选联工委副主任;

四、有关要求

1、请参会人员着正装或便装,不得着无袖T恤衫、短裙和拖鞋等服饰;不得无故缺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向常委会主任报告,并向常委会办公室书面请假;

2、常委会会外组成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到本人;

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4、请被提请任命的同志着正装于7月31日14:50参加会议(由提请任命的单位通知到本人)。

5、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作好新闻报道。

 

 

 

 

                          姚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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