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完成村级组织建设专题调研工作任务

日期:2017-09-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徐勇点击:9112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2017年5月2日至5日,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部份村(社区)委会工作岗位设置、村(社区)干部待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部份代表提出,近年来,村(社区)干部工作量增大和村(社区)干部待遇偏低,待遇与其承担的工作量极不对应的建议。姚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县民政局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部份村(社区)委会工作岗位设置、村(社区)干部待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经过深入村(社区)与村(社区)干部实地座谈,我县村级组织建设中面临的困难问题:

1、城乡社会发生深刻转变,村(居)民自治组织面临新挑战。一是经济能人的崛起对基层自治的影响力越来越明显。随着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村社会涌现出一大批富裕起来的经济能人,其依靠经济实力赢得广大村(居)民的支持,希望通过民主政治的推进,参与村(居)民自治。二是经济组织与村(社区)“两委”的矛盾日渐突出。由于经济组织的逐利性与村(社区)“两委”的公益性,当经济组织在村级权力分享处于边缘化时,经济组织利用其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来影响村级治理,其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对村(社区)“两委”工作的直接或间接挑战,制约或替代“两委”的工作,利用和控制体制内的村(居)民自治权力,削弱党的基层组织和村(居)民自治组织在村(居)民中的威信等。三是村(社区)建设过度依赖外部投入。多数村(社区)、小组集体没有积累,村(社区)、小组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其收入不够组织运转开支,负债有增加趋势。村(社区)建设过度依靠外部投入,甚至村(社区)干部的误工补贴基本依赖上级拨款。四是村(社区)经济功能缺失,富民强村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由于村(社区)组织农民抱团发展闯市场缺乏载体和抓手,不能有效组织村(居)民发展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生产,村级组织大多处于行政管理职能强化、经济职能弱化的境地,经济功能的缺位使其事实上成了乡镇的派出机构。

2、经费投入,干部待遇及社会保障依然面临着困惑。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与工作任务不对应。办公经费投入不足,工作缺乏必要的物质保障。一是工作经费不足,每年的经费难以维持办公。二是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低。近年来,村(社区)干部的报酬待遇虽然得到进一步的增加,但待遇报酬与其承担的工作量极不对应,而且村(社区)干部都是专职的,相应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因受经费的制约而没有全面落实,直接影响了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积极性。

为全面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以全省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为契机,建立完善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充分调动村(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村(社区)干部推动农村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目前结合我县的实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破解村级组织建设中遇到的困难。

1、建立村(社区)经费投入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国家、省、州、县按比例投入村(社区)建设经费的机制,鼓励村(社区)通过共驻共建单位帮助、社会赞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渠道,对上级单位委托村(社区)承办的事项实行有偿委托办理服务,增强村(社区)服务基层党员和群众的实力。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做好党务村(居)务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健全村(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建立政府依法行政、村(社区)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机制,着力改变村(社区)的行政化倾向,强化单位与村(社区)之间的交流沟通力度,使单位真正成为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后备力量。加强村(社区)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和改善村(社区)工作者的物质待遇及基本社会保障;营造多渠道、多元化的村(社区)公共福利设施投入机制,鼓励、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村(社区)公共福利事业,加快村(社区)配套设施建设,为村(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保障。

3、完善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增加村(社区)干部待遇。建立村(社区)工作人员考、选、兼、聘等制度,加强对村(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实践和定期培训,从根本上提高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千方百计增加村(社区)干部工资福利待遇。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活力。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