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法治精神 维护公平正义

日期:2017-09-21来源:本站原创点击:11511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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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三个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安排工作思路清晰、定位准确、措施具体。代表们对三个报告没有意见,一致同意。

陈祥代表建议: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各级认真贯彻“费随事走”的原则,督促政府加大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解决好村(居)民委员会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代表之家”建设,促进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

李江代表建议:对企业检查过多,时常发生检查扎堆现象,加重了企业负担,应适当减少对企业过多的重复检查。

朱明雄代表建议:一些治安案件民警出警后调解不及时不彻底,将调解工作置留于村(居)委员会一级,加重了村(居)委员会的负担,应进一步完善治安案件出警处置工作机制。

聂永萍代表建议:对教育“三制”改革应进一步深入,出台更加有效的激励措施,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当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教师激励工作。

龚亮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土地违法和计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改善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效率。

苏佳欣代表建议:一是城镇和乡村都要同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厚此薄彼。二是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新生儿落户问题跳过了村级监管,给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造成被动,应针对这一情况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解决好这一矛盾。

列席人员王炳昌建议:一是要立足于农业县定位,推动产业发展。二是要加快推进县麻纺厂的改制工作,希望进一步关注好县麻纺厂的职工困难群体。三是进一步发挥好在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四是要加大公共场所的管理维护工作,做到建管并重。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城市规划执行力度,在规划执行过程中的“断头街”要及时打通,同时西街姚弥路也要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配套雨污工程项目。六是要开通城市公交车,形成交通环线,缓解城区交通压力,做到便民利民。对“两院”工作的建议:一是由于民商事案件不断增多,加重了执行工作的负担,应重视法院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法院执行力度。二是检察院要加大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公诉、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等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刘建军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议:一是要加大对议案建议的视察和监督力度;二是要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农村代表能力素质。对“两院”的工作建议:县法院和检察院下步要加大对基层案件审理和案件办理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法治意识。

李勇(左门)代表对县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议:一是法院在案件执行力度上要下功夫;二是法院要加大送法下乡工作,开展巡回法庭下乡,以案释法。

周永寿代表建议: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县乡代表的培训力度;二是县人民法院要多与基层沟通联系工作,基层法治观念淡薄。

李正宣代表建议:县人民法院要加强审判案件判决的执行力度,解决执行难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打工经济的发展,离婚率攀升,在离婚案件判决后加大执行力度,避免次生矛盾和问题产生。

列席人员李文顺建议:一是检察院在日常工作要多与县司法部门沟通联系;二是要加大对司法纠纷排查工作的督促力度。

列席人员张之成建议: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聚焦和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要多关注山区中小学教育和教师的管理,多督查和视察山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多关注山区教师疾苦,多听听基层心声;二是建议县一中初中班扩招,聚焦初中,关注高中,只有初中教育质量有基础,高中教育质量才有保障。

列席人员李永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加大对涉及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调研和视察,多深入基层,多关注基层;二是要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列席人员乔仁潭建议:一是县人民法院法官要提升自身素质水平,案件审判要多兼顾妇女和儿童权益保障;二是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要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列席人员魁登贵、林明建议: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大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力度;二是县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预防犯罪的警示教育;三是“两院”要加强对自身职能职责的宣传。

列席人员张翔会、钮丽、瞿强华、罗中钺建议:一是县人民法院要提高案件执行力度;二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如城市管理占道问题,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不到位问题抓好监督。

周智慧代表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要开展多样化的代表活动。二是要加强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强培训,加强调查研究,提升代表参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要对干部的现实表现多作了解掌握。了解干部的表现情况、工作情况,及时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
    钱志华代表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要加强对部门履职情况的专项监督。二是要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增强履职能力。三是要多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通过活动让代表了解政策,了解工作情况。
    董星龙代表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要加强人大代表培训。有的代表参与的会议少,对政府工作了解的少,相关政策不清楚,要加强培训和调研。二是加强议案、建议的办理。要加强督办,加强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列席人员毕永华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要进一步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如何履行好职责。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些工作要提前谋划。二是要重视和加强代表工作。人大工作的基础是代表工作,对代表的学习和履职要关心,要加强沟通,多听取代表的意见。代表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人大要了解和掌握人大任免干部的履职情况,加强监督。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机构健全、配齐人员。以前工委主任都是多年乡镇领导上来的,现在有的年纪轻,但履职经历不够,不利于监督。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
    列席人员昝卫勇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对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加强监督。政府融资提交人大审议,要加强研究,事前加强调研,事后要加强监督,使资金更好的发挥效益。二是建议人大多组织视察,加大监督力度,加强调研,更好的行使监督权。对法院工作建议:对当前空巢老人赡养问题的官司,多到农村去,以流动法庭的形式进行处理。对检察院工作建议:利用各种会议的机会,多加强对基层的宣传教育,多讲一些事例,让干部清楚压力和遵守党纪国法的关系,确保干部自身的干净,确保工作的推进。

列席人员杨成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要加强代表的培训。县人大要加强培训,乡镇人大也要加强代表的培训。二是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
    列席人员周朝功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和跟踪问效。二是加大代表的培训力度。

对法院工作建议: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要加强,对典型的违法事例多加强宣传。
    列席人员王锡昌对人大工作建议:一是加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力度,确保财政预算按会议的决定进行落实。二是代表议案、建议,要加大监督办理的力度。对法院工作建议:加大法院判决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检察院工作建议: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持之以恒,长久的抓,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

李银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加强议案、建议的办理力度。二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三是代表活动经费要用在组织代表活动上,没有专项活动经费不利于代表活动。四是要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的素质。五是要组织人大代表到人大工作搞得好的地方参观、学习、考察,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对“两院”的建议:要加大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力度。

李军、石维学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加强代表与代表、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二是要加强对代表的关心。三是调研力度不够,应加强调研力度。对“两院”的建议: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力度。

何国学、张同波、吴永亮等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注重闭会期间的工作,与代表多联系多组织代表视察和检查。二是要加大议案、建议的办理时效,不能重回复轻落实。对“两院”的建议:一是巡回法庭要多深入基层审理案件。二是要加强人民群众陪审工作。

鲁德清、徐有顺等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增强议案、建议的办理力度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二是要多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对“两院”的建议:要加大执行力度,法律执行要严。

钱梅燕、杨学媚、杨有光等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加大对热点、难点问题调研。二是要加大议案、建议交办后的跟踪问效力度。三是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工资调研力度。对“两院”的建议: “两院”要对全社会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让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及留守妇女。

列席人员李斌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今后的工作中,困难和问题会越来越多,人大在对政府开展监督的同时,也要多支持政府的工作。对“两院”的建议:一是法院要多与政府对接,破解生效判决“执行难”的问题。二是检察院要以案说法,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

列席人员凌永能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选好每年的议题,开展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二是要加强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加强与政府沟通,建立议案、建议办理的专项经费。对“两院”的建议:一是法院要加强庭外调节力度。二是法院要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三是检察院要加强职能职责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支持检察院的工作。

列席人员昝荣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要督促县政府对各部门能加强管理,增强各部门的担当意识。

列席人员周晓丽建议:县法院在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的同时,要多到乡镇开展巡回法庭的案件审理,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加大法律的宣传,加大庭外调解力度。

杨浤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在乡镇重大项目建设中,应审议批准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对法院的建议:一是司法便民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要加大乡镇巡回法庭审理力度。

何瑞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多对新当任的人大代表加强培训,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提议案的质量。对法院的建议:在普法方面要加大巡回法庭审理力度,以案说法。对检察院的意见:针对一些窗口部门还存在群众办事难的问题,要进一步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解春云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县人大要在监督时效上下功夫,对代表所提的议案上下功夫;二是可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来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学习,提高代表素质;三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也要向县人大多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李青锋代表对法院的建议:要在判案力度上有所加强。

沐少荣、周丕能、周朝庭等代表对“两院”的建议:一是加大对农村土地违法案件的审理力度;二是加强基层巡回办案力度,在群众中有更好的震慑作用;三是对犯罪释放人员的跟踪、监督要上下联动,以便更好地加强监督和帮扶。

列席人员周南西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建立对人大代表履职的评估机制;二是建立县人大走访基层人大代表的机制;三是建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案通报机制;四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比如,加大对村组账务、宅基地管理、低保人员的评定、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五是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对“两院”的建议:一是法院要认真开展判前调解;二是法检两院要配合地方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彭海荣、徐武文、郭仕华等列席人员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加强监督力度,认真监督“一府两院”,关注社会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在人大代表工作方面,要加大人大代表的培训和联系力度、加强代表与选区的交流沟通。同时,加强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协调沟通,形成上下一盘棋,建设好人大之家和代表工作站,并发挥好其作用。对法院的建议:一是要加强对民事、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二是要加大巡回审理案件的力度;三是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并进行积极探索。对检察院的建议:一是要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若证据充分应进行抗诉;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司法公正;三是要加强与基层的联系,让更多的人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使其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

吴亚雷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在人大开展工作监督时对监督的内容、形式上积极探索,多加强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多听取部门工作的汇报,开展工作监督检查次数可适当增加一些,督查工作落实及时一些。二是在人大代表履职上多做一些探索,适时组织基层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强的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形成工作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依据。对“两院”的建议:一是不断加强法官素质的提高,积极创造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社会环境,确保司法公正。二是要加大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工作,多用一些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多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

陈玉龙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加强对人大开展的视察、调研工作的跟踪问效,抓好视察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二是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代表活动时间少,在一些重大事项决定和重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多邀请代表参与。对“两院”的建议:一是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逐步探索建立县、乡、村和部门共同联动的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促进执行工作的落实。二是检察院要建立与重点部门、乡镇的沟通联动机制,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和提醒谈话。

普开国、周建华、阮丽芳、周继军等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素质。二是要不断探索创新充分发挥代表履职作用的方法,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代表履职到位。三是要多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察、持证视察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和土地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的落实。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部门资金使用绩效的监督。对“两院”的建议:一是法院要深入探索破解执行难问题的机制,多措并举,加大工作力度,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法律的公正。二是“两院”要多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帮助山区群众提高法律意识。三是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着力抓好学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普永进、高余德、周明、周学强、李自忠等列席人员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一是要继续加大对“一府两院”和县级相关部门工作的监督力度,尤其是对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时开展监督,同时要抓好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干部自身建设,切实提高素质,特别是在如何开展监督工作方面多下功夫。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管好用好人大干部。在开展工作监督中,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大胆监督,把人大监督的工作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三是要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结率。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对评议部门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要及时跟踪问效,以开展监督来助推各项工作的落实。对“两院”的建议:一是法院要结合实际多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在审判的同时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对犯罪人员起到震慑作用。二是“两院”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对一些典型案例多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三是检察院在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时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要提前介入,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力度。四是法院要多开展巡回法庭审理工作,多深入到村委会进行公开审判。

普正武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建议:加大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力度,加强指导,使其更好地履职;对“两院”的工作建议是:一是继续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案件威慑性;二是县法院要继续加大案件的判结执行力度。

尹倩代表建议:一是县人大常委会在发挥监督职能的同时,继续加大对相关工作的调研力度,积极为政府工作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县人大要进一步加大代表的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乡镇代表参与调研、视察活动;三是县法院要在案件审结率和执结率上下功夫;四是县检察院要多到基层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警示教育活动;五是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的经费保障力度,使其充分履职,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起开武代表建议:一是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加大代表培训的力度;二是建议县人大、法院、检察院的干部多到基层指导工作。

闭朝芳代表建议:县人大、法院、检察院要多深入群众,了解民情;要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人大工作和法检两院职能职责的知晓率。

刘红彬代表建议:一是县法院加大对基层的执法力度,特别是矿山、采石场,从县级层面加大打击力度;二是县法院在办案时加强与村、组联系,在村组干部中起到学习教育的作用。

周春伦代表建议:一是县法院对工程老板(老赖)长期拖欠工程款、材料款涉案问题上认真加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民工诉求;二是县法院加强对非机动车因超标改装或违法载人发生肇事肇祸行为后在审结执行上的研究和处理,保障弱势群众利益。

陈仁友代表建议: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二是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的同时,要督促政府加大乡镇司法所建设,从经费上保障司法所正常履职。宋定红代表建议:一是继续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二是县检察院要转变执法监督方式,让公安干警在处置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时能够放手履职。

周应学代表建议:法检两院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技能的培训。

李中和、刘彩芳代表建议:一是县法院、司法局加大村级调解委员会人员培训力度;二是允许村级调解委员会适当收取调解费,既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小矛盾也需村级调解委员会来办理,能够缓解村级调解委员会无人愿意兼任的问题。

列席人员徐平文建议:一是换届后,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培训,让各位代表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二是人大代表、人大干部要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三是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职,大胆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四是县法院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五是县法院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加强基层调解队伍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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