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妥善审结一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日期:2017-09-20来源:转载点击:275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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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是法院干警的宗旨意识,忠诚为民是法院干警的核心价值观。姚安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判各个环节工作中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协调统一。近日,妥善审结了一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被告张某某承包了姚安县公路养护段姚苴公路工程,分别雇请原告杨某某等8人先后为其做工,双方口头约定了每天的工资报酬,工程完工后,被告张某某以工程款未拨付为由,拒绝向原告杨某某等8人支付工资报酬,杨某某等8人起诉至姚安县人民法院。经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反复做被告张某某的思想工作,以案说法,最终原告、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张某某分别支付原告杨某某等8名农民工工资,从560元到6400元不等的工资报酬,合计18000多元,限期履行,承办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受到了8名农民工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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